公益广告制作项目询价采购 招标公告 根据市创建指挥部工作要求,城管局负责天康大道交通隔离栏公益广告更新设置的任务。为了快速推进该项工作,我局组织自行询价采购,现公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交通隔离栏公益广告制作安装工程 二、项目地点:天康大道 三、设置规格及参数 序号 | | | | | | | | | 镀锌铁板0.6MM,上下折边用卯钉固定于护栏,左右用玻璃胶粘贴 | | | |
该项目制作数量仅供参考,具体安装点位由招标人指定。最终结算以实际制作数量乘以中标单价。中标人须将天康大道交通隔离栏原公益广告(pvc板及固定胶)进行彻底清除干净后,方可进行制作安装,清除时不得破坏载体原色。 四、 版面设计和质保期 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宣传主题思想进行版面设计,版面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进行制作安装。质保期为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质保期内一切维修更新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五、 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得密封,必须由投标人手持,以便开标现场查验】。 六、工程期限和付款方式 投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内完成制作与安装,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50%,一年内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1、招标人负责公益广告的前期审核,协助中标人协调施工期间遇到的相关问题。 2、招标人可指派有关工作人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如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招标人有权拒付工程款。 3、中标人自行负责施工材料的运输及堆放,材料存放期间由中标人负责看管,如因看管不力造成丢失或损坏与招标人无关。 4、中标人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并确保公益广告结构的安全性。如因安装不当出现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要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对施工中出现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中标人负责;在质保期内,因损坏由此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5、在质保期内如出现公益广告破损、脱落、变形等情形时,中标人须负责维修、加固、补做。如招标人通知维修后,中标人6小时内仍未整改到位的,招标人每次扣工程款500元。 6、由于中标人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 7、中标人不得擅自转包工程,否则招标人有权拒付工程款。 八、评标方式:确定最低价中标。 九、报价方式和报价要求 本次采购报价投标人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视作无效报价。本项目报价最高限价为70元/块,只报单价,不累计总价。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含产品运输、安装、税费等招标人使用前所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该项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投标人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 投标人须将报价单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未密封视为废标。 若最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将由采购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若投标人少于3个或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人时,现场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 十、投标文件的密封: 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为委托代理,则改为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原件由投标人手持,开标现场查验确认; ②资格证明材料原件(除上述第①条中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外),其余必须单独密封于档案袋内(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袋),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未密封或未按时递交的都将被拒收; ③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密封于档案袋内(加盖印章); ④投标报价单密封于报价文件档案袋内,投标报价文件的密封袋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城管局纪检监察室 郑传连 13955040110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18年3月9日10:30分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 年3月9日10:30分 地 点:天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楼会议室 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天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楼会议室 项目联系人:胡立刚 18355081100 天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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