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排放污水 两名责任人被拘留 因为偷偷地排放污水,我市的两位企业负责人被警方拘留。6月23日下午,市公安局秦栏派出所民警潘才林介绍了天长警方查办的第一起违法排污案。 2017年3月30日和5月4日,市环保局分别对某纺织有限公司和某化仟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两家企业利用私设的暗管,偷排未经处理的生产污水。环保局对两家企业处以罚款后,依法将案件移送给市公安局。经过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和秦栏派出所民警的调查,证实2017年3月中旬至3月30日期间,某纺织有限公司负责人郑某不积极主动修复污水处理系统,反而通过预埋的暗管,将生产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途经该公司厂区的某镇生活污水管网内,再流入该镇工业集中区路北的一面水塘里,以此逃避监管;另外,2017年5月4日,某化纤有限公司环保负责人龚某通过预埋的暗管,将该公司洗涤车间生产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某镇的雨水管网内,当天被市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查获。两家公司违法排污的行为导致周边水体受到污染,PH值、化学需氧量COD严重超高。 6月20日,市公安局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42条第4款和第63条第3项的规定,依法对责任人郑某和龚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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