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小广告是影响城市形象的一大公害,不但严重污染城市市容环境,而且部分背后隐藏着危害社会的犯罪活动。为有效遏制非法小广告城市乱象,严厉打击制作、张贴、喷涂非法小广告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法小广告违法行为的集中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张贴各类小广告(包括名片式、线条式等各类小广告)。 二、凡是在市区做服务行业的个体经营户,需要张贴宣传品的,即日起到所在的社区进行登记备案,服务信息由社区登记,统一对外集中发布。商户以及市民群众如需张贴宣传品、发布信息的,应当将宣传品张贴在各社区的便民信息栏中。 三、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对已张贴、涂写、刻画的非法小广告,广告主应自行清理干净;对于积极主动配合整治工作,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免于行政处罚。对于仍不收手,继续顶风作案的,公安、城管、市场监督、规建、经信委、天长街道、开发区等单位以及移动、电信、联通等公司,依据各自职能进行联合执法、从严打击。 四、创建文明城市,构建美好家园,需要大家共同参与,广大市民应积极主动参与非法小广告集中整治工作,发现有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非法小广告等行为的,各地、各单位要发动机关干部、职工和市民,发扬志愿服务的精神,发现一处,铲除一处、覆盖一处,让非法小广告没有存在的时间和空间,净化我们的城市环境。 五、各镇可参照本通告,比照执行。 天长市专项整治非法小广告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联系电话:0550-7027650。 天长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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