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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话题] 活 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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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7-5-26 16:2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安徽滁州
活 该
( |2 V: h1 H# w! g& d  r: J
5月24日下午,市公安局石梁派出所民警继续走村串户,采集相关信息,16时许,民警来到石梁镇一家超市时,发现一个拎着一只灰色袋子的男青年,正在跟超市的老板娘说话,看到警察时,男青年顿时显得手足无措,不敢与民警对视,神情十分的紧张。职业的敏感使民警觉得此人可能有问题,于是,一位民警当即堵住了大门,另一位民警上前询问相关情况。
1 W% I9 ]2 w- f6 r3 S原来,男青年姓吴,今年28岁,四川人,千里迢迢地来到我市石梁镇一家企业打工。当天下午三点多钟,吴某来到这家超市,准备买一包香烟抽抽,当时,超市里没有人,吴某顿起贼心,顺手从超市里拿了14包香烟,之后,逃离了现场。
  {0 b5 D* Y2 t" l因为是头一回偷东西,回到宿舍时,吴某越想越害怕,思前想后,最后决定把偷来的香烟还给超市。可是,刚到超市,吞吞吐吐地跟老板娘说明事情的来龙去脉时,正好遇到了上门采集信息的派出所民警,结果,因为心里有鬼,神色慌张,被机警的民警看出了破绽。% O3 _( N4 j+ M
考虑到吴某属于第一次违法,涉案的数额不大,而且,作案后,吴某幡然悔悟,主动归还了所盗的物品,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市公安局依法减轻了对吴某的处罚,给予他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1 K" R9 d- p7 G5 U$ f
在被送往拘留所的路上,吴某后悔不已地说:“来安徽打工时,嘎公(外公)就告诉我,身在外地,不要乱耍(玩),犯法的事情更不能做。我错了,我真是瓜娃子(笨蛋),我今天去坐卡房(牢房),就是自作自受、活该!”' Q: V) W' }/ U5 d7 |# o

被盗的香烟.JPG (134.47 KB, 下载次数: 9)

被盗的香烟.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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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17-5-26 20:22 | 只看该作者 IP:
就是自作自受、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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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7-5-26 20:23 | 只看该作者 IP:
貌似少了一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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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1-11 15:33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4
    发表于 2017-5-26 21: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IP:
    还是一个诚实的人,还没有,坏了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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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7-5-26 21:26 | 只看该作者 IP:安徽滁州
    职业的敏感是不是凭经验干活,民警觉得此人可能有问题,于是,一位民警当即堵住了大门, A9 o! h; P0 P/ v8 p
    $ s& ~5 o0 d2 o2 ~4 G: l* ^* h# }
    这个瓜娃子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又是初犯,案值不大,何必再拘三天,连改过的机会都没有?会不会造成破罐子破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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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4-2-10 07:27
  • 签到天数: 46 天

    [LV.5]常住居民I

    6
    发表于 2017-5-26 22:12 | 只看该作者 IP:安徽滁州
    这个事情公安应该人性化一点,应该批评警告一下,这三天对他的人生影响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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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17-5-27 08:11 | 只看该作者 IP:安徽滁州
    让人家一个改过的机会,到局里“喝喝茶”就行了,拘留三天有点过了,人家一辈子的污点,可以罚款或者强制社会劳动作为惩罚,天朝就这样,对某些权贵量刑很轻,对老百姓量刑很重,“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点评

    对头,应该教育就可以了,行政拘留三天,重了,毕竟只一时起意,“偷拿”了几包烟,而且事后主动去超市退赃。主观行为已经改过。  发表于 2017-5-27 15:27
    对头,应该教育就可以了,行政拘留三天,重了,毕竟只一时起意,“偷拿”了几包烟,而且事后主动去超市退赃。主观行为已经改过。  发表于 2017-5-27 15:27
    能够把一时脑子糊涂偷来的东西,再主动归还给超市,确实需要很大的勇气和善念,证明这个瓜娃子还是个有良知的人,我也认为处罚过重。  发表于 2017-5-27 08:45
    同感。 三天后,如果再被企业老板炒了鱿鱼,这个“活该”的人有此变成坏人,不知作出处罚决定的警察有何感想!  发表于 2017-5-27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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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12-11 08:34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8
    发表于 2017-5-27 08:49 | 只看该作者 IP:安徽滁州
    让人家一个改过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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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3-7-19 17:03
  • 签到天数: 241 天

    [LV.8]以坛为家I

    9
    发表于 2017-5-27 12:04 | 只看该作者 IP:
    就是自作自受、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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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17-5-27 18:54 | 只看该作者 IP:
    也就是2、300块钱的东西,蹲了三天,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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