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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网络谣言传言 网友发帖请自重

2013-7-31 15:33| 发布者: szol| 查看: 2709|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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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消息(焦点访谈):生活在今天各种信息都在包围着我们,网络技术的发展为我们今天的生活拓展了更多的信息交流渠道。但是在信息高速路上流动的却并不都是真实的信息,捕风捉影的流言、耸人听闻的传言、颠倒黑白的谣言、肆意编造的谎言,也在借道传播、扩散。一些人制造或传播的各种各样的虚假信息,误导了公众判断,影响了社会稳定。谣传纵有千条,真相只有一个。从今天起本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同时推出“真相调查”专栏。针对那些流言、传言、谣言、谎言,通过深入调查、科学判断,正本清源,以正视听。

  7月10号上午,一辆从贵州务川县开往遵义的客车,在经过凤冈县天河桥头时被一辆货车撞到桥下。事故发生后凤冈县政府迅速组织救援救治,并对外公布了事故造成4人死亡的情况。但是网络上却不断出现这起事故现场死亡十几二十人的传言,认为当地政府有意瞒报。那么事实到底如何呢?

  7月10号网上出现一些事故现场照片,正是这些现场照片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随后一周内网上又出现了大量质疑事故死亡人数的帖子和议论。7月18号,记者来到发生撞车事故的凤冈县天河桥。

  据当时指挥抢救的凤冈县公安局副局长廖华阳介绍,当时一辆从北向南行驶的满载沙石的货车追尾一辆客车,在天河桥头将客车从右侧撞入桥下,造成了客车一人当场死亡,抢救中三人死亡,其他人员受伤。而货车也反弹到桥的左侧掉到了桥下,货车司机重伤。

  据记者观察,距桥头最近的单位有3个,一个是桥头右侧的建材市场,一个是桥头左侧的洗车场,还有一个是河对面的一家工厂。这3个单位的人应该是事故发生后最有可能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人。记者在公开身份之前,对这三家单位的目击者进行了采访。

  他们所说的情况和记者公开采访得到的信息基本相同,死亡人数并没有超过已公布的四人。得知客车上的乘客都来自务川县黄都镇,记者又赶到黄都镇找到了负责处理此事的镇长何雪琴做进一步的核实。

  何镇长也证实了死亡人数为四人,那么为什么看上去严重的一起车祸目前只造成了4人死亡?据救援人员介绍,在这起事故中幸好有树、电线杆和护栏石挡住了汽车,没有让车翻到河里去,所以没有造成更大的伤亡。

  那这次遭遇车祸的客车上到底坐了多少人呢?事故的伤亡人数能否和客、货车上的人数相吻合呢?

  司乘人员所说的31人和凤冈县交警大队调查结果相符。客车的核载乘车人员为30人,总共有29人乘车,加上司机和售票员共31人,加上货车上的一名受伤的驾驶员,两车共有人员32人。死亡4人,受伤者为28人。其中在凤冈县人民医院住院的受伤者为23人,在遵义市两家医院住院的受伤者为4人,另有一名轻伤者周志军现已回家。至此伤亡人数和乘车人数相符,不存在网上所说的瞒报。

  那么这些网帖又是谁发布的?是否有事实依据呢?

  王开新是凤冈县本地人,7月10号事故发生后他连续在网上发帖称“遇难人数二十多人,当地政府官员还在隐瞒事情。”另一个凤冈县网名为“尹墨晨”的网友也发了不少类似的帖子。

  此外客车出发地务川县,一个叫徐昌海的人也因为对死亡人数进行没有根据的传播和虚构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他们三人发帖后,很多不明真相的网民对他们所发的帖子继续转发,点击率已达两万多人次。还有一些人据此认为瞒报是存在的,媒体和当地政府是不负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据此,务川、凤冈县公安局已经依法对王、徐二人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对网名尹墨晨的尹某给予罚款。

  其实7月10号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就公布了有关情况。那么几名涉案人员为什么还要在网上这样做呢?

  犯罪嫌疑人有的说是自己对政府不满,有的是只想赚点关注度。

  不满的心理、玩关注度和凭感觉使得这几位网民把网络当成了他们随意散布不实之词、吸引眼球、发泄情绪的场所,从而被依法处理。

  在这起普通的车祸中,有的人是仅凭一张现场照片,没有了解现场情况,也没有认真核实,就断定伤亡惨重;有的人是借题发挥,发泄不满,编造不实信息;还有人是看到别人转发,就跟着随意转发,吸引眼球,赚取关注。在现实世界中说话要负责;在虚拟世界中也同样如此。行事不可任心,说话不可任口。这件事也再次提醒人们,对待任何事情,只有经过调查才能探寻到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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